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深化京港合作、运用绿色投资 政协委员为“绿色北京”支招******
中新网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刘文曦 杜燕)深化京港绿色金融合作、运用绿色投资“组合拳”、发展绿色建筑……正在召开的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北京市政协委员们围绕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建言献策。
北京市政协委员、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亚太区联席行政总裁廖宜建从发挥京港优势资源,促进两地金融深度合作的角度,为建设绿色北京建言献策。他建议,首先要发挥香港资本市场的国际化优势,为北京连通国际绿色投融资市场。香港位列全球四大国际金融中心,连通世界金融市场,汇聚世界领先的绿色金融评估认证机构和国际投资者,可以作为北京与国际接轨的绿色投融资平台。
他谈到,京港要加强协调合作,共同为绿色金融国际标准的发展做出中国贡献。北京可以借助香港丰富的国际化经验,完善的国际金融监管体系,领先的绿色金融机构和人才资源,进一步深化京港绿色金融合作。
廖宜建认为,未来,京港两地可以自愿碳减排交易为抓手,就共建国际化碳交易市场开展更多交流。通过联合成立国际化碳交易市场研究小组,邀请两地政府、智库、交易所、金融机构等定期沟通,尝试制定京港共建国际化碳交易市场方案,助力“绿色北京”战略,支持首都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政协委员们围绕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建言献策。 杜燕 摄来自教育界别的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从绿色投资和环境保护税收的角度建言绿色发展。李旭红建议,应该用好绿色投资的“组合拳”。通过商业金融、专项财政资金、地方专项债以及政策性金融等多元化的投资工具组合助力生态恢复、保护自然资源、发展绿色产能并打造人与自然融合的便民设施,提高绿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形成国内外高端人才聚集及北京民众青睐的绿色宜居国际大都市。同时,可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解决基本性环境保护问题,并使环境保护税与资源税、消费税等其他税收政策建立协同效应的基础上,着重利用现有的税制促进碳减排,构建绿色友好环境。
李旭红举例称,在企业所得税中,可加大对企业减碳技术投入的税前扣除优惠力度。同时,通过适度的地方财政补贴以及加大地方税的调节,以促进减少碳排放及增强绿色消费行为,关注碳税的发展动态,并构建“绿色低碳”的地方税收体系,助力北京实现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来自无党派人士界别的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副总经理李持缨从绿色建筑的角度建言。李持缨表示,北京保障房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将推动装配式实施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努力向首都民众提供节能、绿色、低碳、宜居的高品质保障性住房。
李持缨指出,目前装配式建筑在实施效果方面主要有两项成果。一是装配式建筑节能降耗和减少用工效果明显;二是提高建造效率、提高房屋质量。未来,应坚持顶层设计,推动工业化建造理念认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装配式建筑落地实施;推广建筑师负责制工程总承包模式,完善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体系;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装配式建筑技术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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